南国早报网-南国早报南宁讯 (见习记者杨子健)在南宁市就读的一名初二学生,因3次遭同学殴打,无奈之下只好转校。10月10日,校方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,答应退给该生一半学费。
初二学生何某家在钦州市浦北县。因父亲在南宁市大沙田打工,他被家里安排在南宁市大沙田的南宁市西南附属高中上学。数日前,何某和同班某男生发生矛盾,该男生曾3次找人打何某。何某害怕在校外再被打,就向父亲要求转回老家钦州市浦北县中学读书。
10月10日,记者随着何某的父亲,来到该校初中部的校长办公室了解情况时,校长邓女士向记者解释了何某和同学之间发生矛盾的原因和经过,还出示了打人学生写的保证书和道歉书,并力劝何某重回学校读书。
针对何某的顾虑,邓校长还承诺,如果何某重返学校读书,学校会安排一个老师护送何某放学回家。何某父亲通过电话联系到已经回老家的儿子,邓校长也通过电话劝说何某回来,还叫来曾和何某发生过矛盾的同班某男同学,这名学生在电话中也答应何某,以后不会再打他,希望他能回来读书。
无论众人如何相劝,何某就是不愿意再回该校读书,一心只想回老家上学。邓校长看何某决心已定,就告诉何某父亲,如果何某实在不愿回来,就让何某从老家的中学转来一张转学证明,学校盖章后再退一半学费给何某父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