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坐在被告席上的曾如云。 本报记者 王克础摄
南国早报网-南国早报记者 王克础
9月4日,广西右江矿务局原局长曾如云涉嫌贪污、受贿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特大经济犯罪案件,在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。公诉机关指控,曾如云涉嫌贪污225万多元,受贿155万多元,另有596万多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。
“风云人物”成阶下囚
昨日上午9时,在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内外,数十名法警严阵以待。9时30分正式开庭,身着囚服的曾如云被两名法警押上法庭。
曾如云,被捕前是广西右江矿务局局长、百色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,还曾获得过“全区十大杰出青年”等荣誉称号,身上罩满了光环,算是百色右江地区的风云人物。
法庭上,公诉机关指控,曾如云在担任广西右江矿务局原局长期间,涉嫌贪污225万多元,受贿155万多元。另外,截至去年6月25日,办案人员查明曾如云家庭拥有财产共计2263万多元,他能够说出明确来源的财产为1732万多元,尚有596万多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。
这起典型的巨额职务犯罪案,是由广西三级检察机关联合侦破的,共挖出曾如云等12名涉嫌犯罪的国企干部,为国家挽回数千万元损失。
当庭翻供否认贪污
2002年以来,百色市和自治区两级人民检察院,不断接到有关曾如云贪污受贿等问题的举报,可由于这些举报多是匿名,且缺乏翔实的材料,检察机关多次密查,均没有获得实质性突破。
不久,侦查人员了解到这样一个情况,广西右江矿务局以单位的名义,曾经向多个煤炭外运车队收取运输回扣款,其中对本局汽车队的煤炭外运费,按每吨7元到10元的标准,直接从局财务部门扣留后提出现金私分。右江矿务局汽车队队长黄某证实,从2003年至2007年6月间,他先后将740万余元的提留款存到曾如云、黄尔聘(广西右江矿务局原党委书记,另案处理)等多个矿领导的个人账户上,其中,转入曾如云个人户头共225万多元。
右江矿务局汽车队是由局里组建的,煤炭外运收入费用本属矿务局所有,曾如云等矿领导将其提留私分,且数额特别巨大,无疑涉嫌贪污国有财产。
据此,公诉机关指控曾如云涉嫌贪污225万多元。对于这项指控,曾如云当庭翻供。他称,这些运费提留款既不是公款,也不属于国家财产,而是他们局领导通过私人关系联系运煤业务所得到的“劳务费”,最多算是违规,哪能扣上贪污的帽子呢?
曾如云还说,在他所得到的225万多元中,他已通过转账或付现的方式,支付给“中间商”近190万元,自己只得38万元左右。